質檢總局辦公廳: 你局《關于請明確淀粉生產是否可以使用工業硫磺的函》(質檢辦食監函〔2010〕75號)收悉。經研究,現提出以下意見: 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因此,淀粉生產中使用硫磺應當符合食品添加劑硫磺標準要求,不得使用工業硫磺。 專此函復。 二○一○年三月四日 |
質檢總局辦公廳: 你局《關于請明確淀粉生產是否可以使用工業硫磺的函》(質檢辦食監函〔2010〕75號)收悉。經研究,現提出以下意見: 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因此,淀粉生產中使用硫磺應當符合食品添加劑硫磺標準要求,不得使用工業硫磺。 專此函復。 二○一○年三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