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食品安全法》實施以來,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認真依法履行職責,切實加強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工作,為全國食品安全形勢總體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目前,我國處于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凸顯期和食品安全事故高發易發階段,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基礎仍比較薄弱,食品安全形勢不容樂觀。各地商務主管部門一定要本著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將保障食品安全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標本兼治、源頭治理、預防為主的原則,既抓好現實存在的突出問題,又要著力解決深層次的矛盾,構建食品安全的長效機制。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要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推進標準化經營,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要以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菜市場、超市、生豬屠宰及餐飲企業為重點,深入開展標準化創建和綠色市場認證、酒類產品認證等活動,大力宣傳貫徹和推廣《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技術規范》、《農副產品綠色批發市場國家標準(GBT 19220-2003)》、《農副產品綠色零售市場國家標準(GBT19221-2003)》、《農貿市場管理技術規范》、《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試行)》、《生豬屠宰良好操作規范》、《酒類商品批發經營管理規范》、《酒類商品零售經營管理規范》、《餐飲企業經營規范》等規范標準,指導、推動企業改善設施設備,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實行規范化經營,提升行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要針對流通行業特點和當地實際,重點對流通領域有關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清理,研究提出解決標準缺失、重復等問題的建議;目前流通領域涉及的食品,沒有國家標準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主管部門要積極推動出臺地方標準;鼓勵企業制定高于國家和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為企業規范經營、政府部門實施監管提供指引和依據。
要充分利用好“菜籃子”工程、“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雙百市場工程”、“三綠工程”、“早餐示范工程”及相關政策,積極爭取當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支持,建立以政府投資為引導、企業投資為主體的多元投入機制,新建、改建產地批發市場或大中城市銷地批發和零售市場、集貿市場及相關經營設施、場所,完善食品流通網絡和物流加工配送體系;鼓勵食品經營者進入市場集中交易、店鋪等固定場所經營;大力發展食品連鎖經營和現代物流,提高食品流通行業的規?;?、標準化、組織化程度;支持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菜市場、生鮮超市、生豬屠宰企業等配備必要的有毒物殘留檢驗檢測、冷藏保鮮和冷鏈物流等設備設施,餐飲企業配備食品加工、冷藏、陳列及清洗消毒等設施。
二、強化準入管理,建立健全食品流通可追溯體系
要督促、指導各類食品交易市場建立食品經營者協議準入和管理制度,與入市經銷商簽訂食品安全保證協議,建立經銷商管理檔案,落實市場開辦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鼓勵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與農產品生產、流通企業和生產基地實行場廠掛鉤、場地掛鉤,支持大型連鎖超市和農產品流通企業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農超對接,強化產銷銜接功能。要會同有關部門,依法督促各類食品交易市場建立嚴格的索證索票和檢驗檢測制度,嚴格查驗入市經營食品的質量證明文件,按照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進行檢測,把好進貨準入關;鼓勵市場對經檢驗入市的食品實行標識、標牌管理,可以包裝的食品,分級包裝并標明產地和生產者(經銷者)名稱,不能包裝的,在柜臺上掛牌標明產地與生產者(經銷者)名稱。督促餐飲企業切實執行食品進出查驗記錄制度和食品原材料采購索證索票制度,嚴把食品原料關。
要積極鼓勵、支持食品流通、生豬屠宰、餐飲企業采用食品安全先進技術,符合良好生產規范要求,實施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積極推進酒類商品流通隨附單溯源制度;督促企業規范購銷臺賬管理,如實記錄商品生產者、品名、進貨時間、產地來源、規格、質量等級、數量等商品來源信息,以及銷售對象、聯系方式、銷售時間、規格、數量等銷售信息,實現生產記錄可存儲、儲運信息可查詢、產品流向可追蹤。要推動有條件的大中城市探索利用物聯網等技術手段,建立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集成屠宰、批發、配送、零售等多環節信息,形成來源可查證、去向可追溯、責任可追究的完整的信息鏈條,促使生產經營者規范生產經營,提高質量安全保障水平。
三、完善應急機制,妥善處理食品安全突發事件
要按照本地政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要求,制訂流通領域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明確規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應急處理指揮機構、監測預警報告制度、應急響應、后期處置及應急保障等。要督促有關商貿流通、生豬屠宰、餐飲企業制訂企業內部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企業要立即予以處置,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向當地衛生、商務主管部門報告。商務主管部門要主動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查明食品來源及銷售情況,有關情況及時報上級商務主管部門。
要督促有關商貿流通、生豬屠宰、餐飲企業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發現所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經營者要立即停止銷售,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銷售和通知情況,配合生產者做好召回工作;對發現可能存在風險但一時難以定性的食品,要倡導食品經營者停止銷售,及時報有關部門進行檢驗、評估。商務主管部門在日常工作中或通過投訴舉報發現食品安全隱患信息的,要及時通報有關監管部門,并督促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四、加強行業誠信建設,加大違規失信懲戒力度
要制定專門的宣傳培訓計劃,通過發放宣傳冊、舉辦座談會、案件通報會、專題講座和培訓班等方式和途徑,面向食品流通、生豬定點屠宰及餐飲企業,大力宣傳貫徹《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法規,廣泛宣傳食品安全基本制度、基本知識及具體責任要求,促使相關企業和個人準確把握食品安全責任和義務,牢固樹立第一責任人意識。在開展誠信興商宣傳月活動中,要將食品安全作為宣傳重點。
要積極扶持食品流通行業協會發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健全行規行約制度和從業人員資質管理制度,制定并組織實施行業、職業道德準則,對食品流通從業人員進行培訓,培養具備良好職業道德、較高業務水平和較強實踐能力的食品安全崗位專職人員;組織開展誠信經營示范創建等活動,引導食品經營者依法經營。
要從畜禽屠宰、餐飲、酒類流通以及農產品批發市場、菜市場、生鮮超市等重點行業入手,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記錄相關企業食品安全資質、食品安全事故及違法違規等情況,并推動與相關部門信息共享,健全失信懲戒、守信獎勵和行業退出機制。對信用差的,列入黑名單公開曝光,并予以重點監控;信用好的,向社會公開推薦并給予政策支持。
五、切實加強生豬屠宰和酒類流通管理
要嚴格貫徹《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及其實施辦法,抓緊實施《全國生豬屠宰行業發展規劃綱要(2010-2015)》,加快推進審核換證工作,大力淘汰手工和半機械化屠宰等落后產能,調整優化屠宰行業結構;逐步推行分級管理,引導屠宰企業改進生產技術和條件,嚴格落實檢驗檢疫、無害化處理等管理制度;探索實行信用分類監管制度,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強化日常監管,規范屠宰企業經營行為。當前,要根據國務院2010年食品安全整頓的總體安排,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會同有關部門扎實開展畜禽屠宰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私屠濫宰、病死豬病害豬肉非法交易、使用瘦肉精、制售注水肉等非法行為。
要根據《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及相關地方法規規定,進一步強化監管手段,提高備案登記率和隨附單使用率,探索實施電子隨附單試點,實現酒類流通全程可追溯,全面提升酒類流通行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配合有關部門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酒類產品行為,規范酒類流通秩序。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參照商務部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模式,抓緊成立由分管領導牽頭、相關處室參加的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制定相應的工作規則和機制,明確各處室職責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同時,抓緊制定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并于2010年6月底前報商務部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場秩序司)。
聯系人:王文海劉紅宇
聯系電話:010-8509331685093361
傳真:010-85093353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