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農業局(農委),有關農產品檢測機構:
為做好農產品監測監管工作,掌握我省蔬菜水果質量安全現狀,進一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經研究,確定開展2018年第四次蔬菜水果農藥殘留例行監測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市農業部門要積極配合做好例行監測工作
各市農業部門要根據省農業農村廳《關于推進主要生產主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全覆蓋的通知》要求,提高監測覆蓋面,夯實農產品生產者對于質量安全的主體責任,切實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為提高例行監測針對性,各市要結合當地蔬菜、水果生產實際,細化工作方案,積極配合做好全省例行監測工作,明確工作機構和人員,科學安排抽樣時間,協助做好樣品采集、前處理等工作。各市安排的抽樣品種、數量要與相關縣(市、區)蔬菜水果種類、產量相匹配。
二、檢測機構要按時完成監測任務
承擔任務的檢測機構要按照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辦法》、《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工作規范》和《2018年第四次蔬菜水果農藥殘留例行監測工作方案》(見附件),與抽樣地農業部門積極、充分溝通,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實施方案,認真組織抽樣、檢測和結果報送工作。各檢測機構要認真學習研究方案要求,嚴格規范操作,確保抽樣和檢測工作科學、公正、及時、準確。
三、正確處理檢測結果
各市在接到不合格樣品檢測結果反饋意見后,要立即查找原因,對問題較多的地區和產品及時跟進監督抽查。未經省農業農村廳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監測結果,不得將例行監測結果作為依法處罰依據。
工作中如有問題和建議,請及時與省農業農村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聯系,聯系人:劉文娟,電話:0531-67866091。相關技術問題請咨詢省農科院質標所,聯系人:董嶄,電話:0531-66659267。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
2018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