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完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878批次,涉及調味品、糧食加工品、糕點、速凍食品、罐頭、飲料、食用農產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食品添加劑、餐飲食品等12類食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863批次、不合格樣品15批次(見附件),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鹽城文峰百盛超級購物中心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鹽城市味中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醉小蟹,揮發性鹽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二、淮陰區謝乃立百貨店銷售的標稱寶應縣綠揚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糯蓮藕,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蘇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
三、漣水縣朱碼鎮紀聯超市銷售的標稱淮安市登邦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甘洪好喝的山泉水(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蘇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
四、金湖小勇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常州市博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防彈奶茶,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蘇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
五、高新區楓橋濱河路德歐福超市店銷售的標稱常州可順食品廠生產的3+2紅豆煉乳面包(糕點)、3+2紫米奶酪面包 (糕點)2批次產品,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蘇州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六、生態科技新城陳強生鮮超市銷售的薄餅,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揚州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七、泗洪縣世紀華聯超市界集加盟連鎖店銷售的標稱徐州達盛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早餐吐司,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八、泗洪縣梅花鎮吳平平超市銷售的標稱徐州達盛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鮮切吐司面包,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九、盱眙潤云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阜寧縣玉帶糖果糕點廠生產的玉帶牌京果,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蘇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
十、鎮江家世界萬方連鎖超市有限責任公司美林灣店銷售的標稱鎮江升維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海鮮油辣椒、經典油辣椒2批次產品,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江蘇有限公司。
十一、無錫市新吳區前衛路1號前進市場內一樓B-水產區李聰妹銷售的多寶魚,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江蘇有限公司。
十二、青島潤泰事業有限公司張家港分公司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江蘇有限公司。
十三、南通維成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前腿肉(豬肉),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江蘇有限公司。
針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局已要求企業所在地徐州、蘇州、常州、南通、鹽城、淮安、宿遷、鎮江、揚州等市市場監管部門開展核查處置,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風險,排查問題發生的原因并進行整改。各有關設區市市場監管部門應于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控制措施,3個月內向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查處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通告。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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