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布113批次監督抽檢結果,涉及餐飲食品(油炸面制品、發酵面制品、醬鹵肉制品、肉凍皮凍、粉絲粉條、生食動物性水產品、火鍋調味料、復用餐飲具)、食用農產品(雞肉、鴨肉、雞肝、禽副產品、豬肝、牛腎、其他畜副產品、淡水魚、雞蛋)2大類17種產品。其中不合格樣品3批次,合格樣品110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檢驗項目見附件。
不合格樣品3批次,分別為:
復用餐飲具3批次,太原市桃南春飲食有限公司使用的大碗檢出大腸菌群/50cm2;太原新永興打鹵面有限公司使用的小盤子和涼菜盤檢出大腸菌群/50cm2,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50cm2。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藥品檢驗所。
合格110批次,分別為:
1.油炸面制品7批次,檢驗項目為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鋁計)1項指標。
2.發酵面制品5批次,檢驗項目為苯甲酸及其鈉鹽等3項指標。
3.醬鹵肉制品8批次,檢驗項目為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等3項指標。
4.肉凍皮凍3批次,檢驗項目為鉻(以Cr計)1項指標。
5.粉絲粉條5批次,檢驗項目為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鋁計)1項指標。
6.生食動物性水產品15批次,檢驗項目為揮發性鹽基氮、鎘等2項指標。
7.火鍋調味料6批次,檢驗項目為罌粟堿、嗎啡等5項指標。
8.雞肉17批次,檢驗項目為呋喃唑酮代謝物等8項指標。
9.鴨肉3批次,檢驗項目為呋喃唑酮代謝物等8項指標。
10.雞肝1批次,檢驗項目為呋喃唑酮代謝物等6項指標。
11.其他禽副產品13批次,檢驗項目為呋喃唑酮代謝物等6項指標。
12.豬肝2批次,檢驗項目為鎘(以Cd計)等6項指標。
13.牛腎2批次,檢驗項目為總砷(以As計)等6項指標。
14.其他畜副產品2批次,檢驗項目為克倫特羅等3項指標。
15.淡水魚3批次,檢驗項目為鉛(以 Pb 計)等13項指標。
16.雞蛋18批次,檢驗項目為鉛(以Pb計)等7項指標。
針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督導相關市局及時進行核查處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風險,督促企業查找原因,消除隱患。消費者如果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食品,可撥打12315投訴舉報。
備注:
大腸菌群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或餐飲具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復用餐飲具中檢出大腸菌群的原因可能由于產品的清洗、滅菌不徹底,或存放過程中污染等原因所致。
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