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除了農產品的銷售不需要許可,其他食品的生產經營均須取得許可。然而,柳州市魚峰區榮軍路和銀桐路邊上的“OK”一條街上,十余家酒吧、KTV,在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銷售啤酒等食品,日前被魚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分別處以2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處罰。
去年10月底,魚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轄區內的酒吧和KTV等娛樂場所進行專項檢查,發現“OK”一條街有11個經營場所在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經營啤酒等食品,這11個經營場所分別是:金富浪酒吧、非之常KTV、野皇酒吧、夜泉酒吧、心彼岸酒吧、保羅會酒吧、海之夜KTV、悠然自在酒吧、夜緣酒吧、釋放自己酒吧、槍炮酒吧。在榮軍路東三巷,執法人員發現皇美冠酒吧、皇冠KTV、座上客KTV也存在一樣的違法經營行為。執法人員隨即對這些經營場所用于食品經營活動的食品等物品進行扣押,責令經營者未取得許可前不得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并分別立案調查。
經過調查取證,該局近日對上述涉案酒吧和KTV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并對外公布。這14家酒吧和KTV分別被處以沒收所扣押物品、沒收違法所得、罰款2000元或3000元的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