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清遠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清遠市食品藥品違法違規企業“黑名單”信息(2018年第七期),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冠運餐廳等清遠市清新區4家單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
信息顯示,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冠運餐廳經營不合格花生油,清遠市清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一條第(一)項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責令停業3天”的處罰。
清遠市清新區食品藥品違法違規企業“黑名單”信息表
| 序號 | 違法企業 名稱 | 單位地址 | 法人代表 姓名、職 務、身份 證號碼 | 主要違法 違規行為 | 處罰 依據 | 處罰 結果 | 公布 期限 | 涉案產品信息 | 發布單位 | 產品 名稱 | 標識 | 批準 文號 | 生產 許可 證號 | 1 | 梁強 | 清遠市清新區三坑鎮文峰村側 | 負責人:梁強;身份證號碼:442823*********015 | 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從事食品生產活動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 | 罰款 | 二年(2018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12日) | / | / | / | / | 清遠市清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2 | 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冠運餐廳 | 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玄真路46號頤景園6幢門樓108號鋪之一(室內經營 | 負責人:陳子芳;身份證號碼:441827*********773 | 經營不合格花生油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一條第(一)項 | 沒收違法所得,罰款,責令停業3天 | 二年(2018年5月3日至2020年5月3日) | / | / | / | / | 清遠市清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3 | 陳順全 | 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玄真路42號5棟 | 負責人:詹春云;身份證號碼:441801*********019 | 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記證》從事食品生產加工活動 | 《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商鋪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一款 | 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 二年(2018年8月16日至2020年8月16日) | / | / | / | / | 清遠市清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4 | 詹春云 | 清遠市清新區龍頸鎮石崗村委會塘嶺邊村塘沖 | 負責人:詹春云;身份證號碼:440504*********032 | 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記證經營食品 | 《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 第四十八條第一款 | 罰款 | 二年(2018年8月29日至2020年8月29日) | / | / | / | / | 清遠市清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