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4起違規生產食品案件。福建羅星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連江第一分公司等4家企業,因生產不合格食品而受到罰款處理。
2018年8月21日,福州市連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江蘇省有機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的檢驗報告,報告顯示福建羅星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連江第一分公司2018年4月1日生產的羅星塔牌308ml/瓶裝的芝麻調和油特丁基對苯二酚(TBHQ)含量為0.226g/kg,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該項目的技術要求是≤0.2g/kg,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該公司申請復檢后,仍不合格。福建羅星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連江第一分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發出召回公告。
2019年1月3日,連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該公司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對該公司處5萬元罰款,并沒收非法所得13.4元。
2018年10月17日,連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的檢驗報告,報告顯示連江縣龍湖水業有限公司2018年9月18日生產的萬金谷牌18升/桶裝的包裝飲用水,其中大腸菌群、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經查,當事人共生產該批次產品180件,除了用于抽檢銷售7桶,剩下173桶全部銷售給了連江縣三好純凈水經營部。當事人于10月19日發出召回公告,共召回并銷毀120件該產品。
2019年1月3日,連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公司處5萬元罰款,并沒收非法所得54元。
2019年1月2日,經閩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福建旺龍順糧油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標簽標識不合格食用油。該局沒收該公司違法生產的8箱橄欖清香型食用調和油,并處以罰款2萬元。
2018年8月4日,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受市場監管部門委托,在閩清縣梅城乃梓可口面包屋店內抽檢面包產品,經檢驗,麻花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項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2018年12月28日,閩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經營者予以警告,罰款5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2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