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的集體聚餐需要臨時搭建灶臺,就像是流動餐廳,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很多。強化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監管成為監管部門面臨的難題。近日,河南省市場監管局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提升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從7個方面嚴格落實各項管理措施,切實保障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
通知要求,通過不斷規范提升,進一步強化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加大風險防控指導力度,增強聚餐舉辦者和承辦者的食品安全責任意識,督促其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切實加強對農村廚師的管理,不斷提高農村群眾食品安全意識,引導農村集體聚餐形式向固定點轉移,逐步提升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水平,有效預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發生。
健全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網絡。按照“地方政府負總責”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基層食品安全責任網絡建設,建立健全鄉鎮(街道)協管員、村級信息員工作機制,在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上充分發揮“千里眼”“順風耳”作用,實現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重心下移、關口前置、責任落底。充分發揮農村紅白理事會、農村廚師協會等基層民間組織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將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融入村規民約,實行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村民自治管理,不斷延伸管理觸角,拓展管理視野,構建更加緊密的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防控體系。
切實加強農村流動廚師管理。要把農村流動廚師的管理作為抓好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的關鍵,重點落實農村流動廚師的體檢和培訓兩項關鍵措施。通過全面調查摸底,督促農村聚餐廚師備案登記,建立農村廚師檔案,定期組織健康體檢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充分發揮“豫食考核APP”作用,開展抽查考核,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布。實施農村廚師星級管理和“紅黑榜”公示制度,對在檢查、指導過程中發現未進行健康檢查、未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或抽查考核不合格、以及未按食品安全規范操作等行為給予公示曝光,督促農村廚師提高誠信守法意識。
嚴格落實申報備案和分類指導制度。全面推行農村集體聚餐申報備案指導制度,引導聚餐活動舉辦者事前主動申報,做好備案登記、風險告知、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等工作,明確聚餐活動的舉辦者和承辦者對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負責。根據聚餐活動規模,建立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分類指導制度。原則上,就餐人數在200人以下(含200人)的聚餐活動,由本村(社區)食品安全信息員進行現場指導;就餐人數200至500人的,由所在鄉鎮(街道)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派食品安全監督員或協管員進行現場指導;就餐人數在500人以上(含500人)的,由所在縣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派監督員進行現場指導。
切實做好聚餐場所現場食品安全指導服務?,F場指導要突出重點環節,要檢查農村聚餐廚師備案、體檢、培訓情況,農村聚餐廚師和幫廚人員崗前健康狀況;要檢查聚餐活動及加工場所的周邊環境、衛生條件、用水情況;要督促指導舉辦者、承辦者從正規渠道采購食品原料,并索取對方購銷憑據,以備查驗,不得有腐爛變質、“三無”、過期等食品;要持續規范加工制作人員的加工制作行為,做到燒熟煮透食品、嚴格清洗消毒餐飲具、分開使用生熟工用具等;切實做好集體聚餐活動食品留樣。
加強農村集體聚餐固定場所的隱患排查。要把“家宴城”等聚餐固定場舉辦的各類群體性聚餐活動作為農村集體聚餐的延伸,列入日常監管和規范提升工作重點,加大風險隱患排查力度,認真分析“家宴城”等聚餐固定場所容易存在的冷食類食品加工制作不規范、備餐間不足、備餐時間過長、外購熟食把關不嚴、清洗消毒不到位、食品留樣不規范等常見食品安全隱患問題,嚴把食品經營許可關,加大監督指導力度,采取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及時消除風險隱患。
強化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教育宣傳。要緊密結合農村地區特點,采取各種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向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承辦者和廣大群眾宣傳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工作的重要意義和有關政策、食品安全知識等。教育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和承辦者增強食品安全風險意識和誠信自律意識,切實規范食品加工制作行為,宣傳提醒聚餐群眾注意防范打包剩飯、剩菜等風險。引導農村群眾提高對農村集體聚餐管理制度的認同感,為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工作營造良好氛圍。建立并實施農村集體聚餐承辦者公示制度,向農村地區群眾定期或不定期公示承辦者登記、加工制作人員體檢培訓、依法依規經營等情況,督促承辦者提高誠信守法意識,引導廣大群眾理性聚餐。
積極探索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新舉措。全面落實2016年商丘、許昌全省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現場會精神,結合本地工作實際,不斷探索創新管理舉措,有效利用農村現有的各種場所,引導農村集體聚餐進入固定場所經營,并持續改善經營環境和條件,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風險。探索建立農村集體聚餐廚師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發揮保險公司事前防范和事后補償減損的專業優勢,把發生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事故的概率和損害降到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