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粥標注的生產日期不清,有手寫痕跡。(受訪者供圖)
5月21日,市民莫先生向記者反映稱,當天早上他在食用“陽光早餐”時,吃出一股餿味,懷疑買到了過期的早餐。當他仔細觀察早餐的生產日期時,竟發現日期被人為地涂改過。
“食品上標注的生產日期是5月20日,但被人為改成了5月21日,這不是拿食品安全開玩笑嗎?吃壞了身體誰負責啊?”莫先生氣憤地說。
這究竟是怎么回事?當天,記者來到莫先生購買早餐的市區政和路宏業早餐攤點了解情況,營業員韋大姐表示:“我們的產品都是公司統一提供的,我在這兒工作了這么多年,保證不會供應過期的早餐。”而對于生產日期被涂改一事,韋大姐解釋道,由于當日公司派送過來的早餐生產日期有些模糊,擔心顧客誤以為早餐標注有問題,她才用筆補上,并不是涂改。
隨后,記者致電廣西宏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邵鴻了解相關情況。據邵鴻介紹,該公司在我市有40多個早餐攤點,攤點售賣的早餐都是從當天凌晨4時前生產,6時左右配送到各個攤點銷售。“有時因生產量大,部分食品是在凌晨0時前生產的,其標注的生產日期就是昨天;而凌晨0時后生產出來的,其標注的生產日期就是當天了。”邵鴻表示,該公司要求各個早餐攤點根據每天的實際售賣情況進貨,賣不完的早餐由攤主自行處理,同時會降低攤主下次的進貨量。對于把當天進貨沒有賣完的早餐留到第二天再次售賣的,該公司將對攤主處以300~500元/次的罰款。
對于此次員工手動涂改生產日期一事,邵鴻表示,這實屬個人行為,公司將對該名員工進行處理和批評教育。
目前,興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介入調查。該局提醒廣大市民,若遇到此類情況或涉及食品安全問題,可撥打12331食品藥品投訴電話進行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