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5月30日訊 5月30日,山東省人民檢察院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未成年人司法保護七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濰坊奎文區檢察院辦理的涉未成年人食品安全領域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2018年4月至6月,被告人王某某為謀取非法利益,購進罌粟殼、罌粟籽,在生產涼皮和肉夾饃過程中,在煮豬肉的調料包中、涼皮調料水中加入罌粟殼,后到小吃店進行銷售,主要銷售對象為周邊居民及小學生。偵查機關在王某某處扣押罌粟殼1.605公斤、罌粟籽0.99公斤。
本案由學生家長舉報至濰坊市奎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奎文區人民檢察院與市場監督管理局舉行行政執法案件與刑事案件銜接座談會時,發現該線索移交公安機關后尚未立案,遂啟動立案監督程序,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檢察機關以王某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及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因王某某犯罪行為侵害了不特定未成年人的利益,檢察機關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王某某在市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2019年3月14日,法院判決認定王某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及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全部訴訟請求也獲得法院判決支持。
據介紹,該案的典型意義在于,檢察機關發現涉及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線索,及時跟進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做到早發現、早介入,同時積極探索食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未成年人權益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最大限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辦案取得良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