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松酥脆的油條配上豆漿,是許多國人心中早餐的最佳搭配。但一些黑心商販為讓油條“賣相好”,竟在其中加入超量明礬。日前,福建閩清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5起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系列案件,集中宣判了5名在油條中超量添加明礬的商販。
2017年7月,閩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閩清縣公安局對閩清城關的11家早餐攤點的油條及加工的原料進行抽樣并送檢。經檢測,這11家店中有5家明礬含量嚴重超標。其中鄭某作坊所銷售的油條里的明礬含量為1200mg/kg,超過國家標準(100mg/kg)12倍之多,足以造成嚴重食品中毒事故或嚴重食源性疾病。據介紹,過量攝入明礬會影響人體對鐵、鈣等成分的吸收,導致骨質疏松、貧血,甚至影響神經細胞的發育。
庭審過程中,被告人李某等人均當庭表示認罪認罰。最終,閩清法院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分別判處鄭某、李某等5人有期徒刑八個月至一年,緩刑一年至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至15000元不等,并禁止5名被告人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