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格配方注冊、切實保障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6月26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此次修訂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說明中提到,申請人應具有完整生產工藝,其中明確7種不予注冊的情形,并進一步加大違規懲罰力度等。
具體來看,修訂后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確了7種不予注冊的情形。其中,當申請人不具備與所申請注冊的配方產品相適應的研發能力、生產能力或檢驗能力,注冊申請材料不支持產品配方科學性、安全性或依據不充足以及申請材料內容矛盾、不真實、不符合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時,不予注冊。
修訂說明還對嬰幼兒奶粉的標簽和說明書做出詳細規定。其中,產品聲稱生乳、原料乳粉等原料來源的,應當如實標明來源國和具體來源地。另外,標簽和說明書不得含有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護腸道等功能性表述等內容;原料來源不得使用“進口奶源”、“源自國外牧場”、“生態牧場”、“進口原料”、“原生態奶源”、“無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不得使用嬰兒和婦女的形象,“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術語表述等。
根據修訂說明,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銷售者違反上述規定,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最高可處3萬元罰款。
2016年,國家審議通過了《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不過,在配方注冊實施過程中,如何嚴格配方注冊、明確不予許可情形,均需明確完善。此次修訂后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強化了產品配方科學性、安全性審查,進一步落實國務院“放管服”的改革要求。
乳業分析師宋亮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總結管理辦法實施過程中的經驗教訓后,修訂后的管理辦法明確了7種不予注冊的情形,進一步提高了準入門檻。7種不予注冊情形的明確可以防止企業鉆空子,無形擴大產能。此外,修訂后的管理辦法進一步強化“嚴格”,嚴格管理、嚴格審核流程并嚴格評審。從總體來看,大部分主流品牌已經通過配方注冊,隨著配方注冊門檻的提高,對未來申請配方注冊企業的要求將更加嚴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