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西網/新余頭條客戶端訊 近日,分宜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歐陽松、黃志峰生產、銷售偽劣產品一案,依法判處區陽松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9萬元,判處黃志峰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8萬元。
被告人歐陽松從2013年開始學開淘寶網店,在淘寶網店上賣皮包和表的生意。2015年,被告人歐陽松在網上看到別人做“純中藥瘦身小丸子”和“番茄燃脂小丸子”減肥產品的生意,其覺得有利可圖,便邀請從外地打工回來的被告人黃志峰一起進行動作。他們在沒有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從網上購進顆粒狀“純中藥瘦身小丸子”和“番茄燃脂小丸子”減肥膠囊(按千?;蛘吖镉嬎阗忂M)及包裝用的瓶子、標簽、打碼器等,經過將膠囊用瓶子分裝、封瓶口、貼標簽、打碼生產日期等工序后,將膠囊顆粒包裝成30粒/瓶的瓶裝“純中藥瘦身小丸子”和“番茄燃脂小丸子”兩種減肥保健產品,并通過以二人身份注冊的“晨曦丸子減肥”及“晨曦瘦身美容院”兩個淘寶網店進行銷售。2015年至2017年,二人通過上述方式銷售兩種減肥保健產品金額為14萬元以上。案發后,分宜縣公安局在被告人歐陽松家中扣押到尚未銷售出去的“純中藥瘦身小丸子”60瓶,“番茄燃脂小丸子”10瓶。經新余市綜合檢驗檢測中心檢驗,被告人歐陽松、黃志峰銷售的兩種減肥保健食品中均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西布曲明。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二被告人就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部分與分宜縣人民檢察院達成調解協議,主要內容有:二被告人將其兩個淘寶網店關閉,停止侵害;賠償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賠償金153917元;在中國商報刊登致歉信,公示其銷售的有毒有害產品的名稱、種類等。以上三點二被告人均已于判決前履行完畢?;诙桓嫒苏J罪態度較好,且已履行完畢調解協議,分宜縣人民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刑事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