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聯邦殺蟲劑,殺真菌劑和滅鼠劑法案》,農藥生產企業必須為其生產廠址提交初始年報,并于每年3月1日前向美國環保署(EPA)提交前一年的年報。進口農藥或農藥設備前,必須向EPA提交Notice of Arrival(NOA)表格,上報產品活性物質、產品數量、原產地、生產廠址、承運商等信息,EPA審核通過后,產品才能進入美國境內。 EPA 處罰 近日,EPA對兩家售賣有殺菌效用凈水器的農藥企業予以$76362美元的行政處罰。美國Connecticut州的KX Technologies LLC of West Haven及其關聯企業KX Technologies Pte.Limited, of Singapore均未提交2016年年報。此外,2016-2017年間,KX Technologies LLC of West Haven在進口產品時未提交NOA表格,此舉違反了聯邦法規。 EPA區域行政管理人員Alexandra Dunn表示,任何生產、銷售或進口農藥產品的企業都需要遵守聯邦法案,以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