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1月9日,韓國食品安全處(MFDS)發布了第2019-2號公告告示,修改《器具及容器包裝的標準及規格》的部分內容,其主要內容如下: 1.強化嬰幼兒用器具容器包裝相關的雙酚A的標準:雙酚A(BPA),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鄰苯二甲酸丁芐酯(BBP)的使用禁令由奶瓶(含奶嘴)擴大至嬰幼兒用器具容器包裝。 2. 新設定聚乙烯及聚丙烯材質的干燥食品防潮容器相關標準。 3. 明確器具容器及包裝材料生產時再利用的合成樹脂相關規定。 本文由食品伙伴網信息服務部日韓信息組編譯,供網友參考,歡迎轉載,轉載請注明出處!有任何疑問,請聯系qxn@foodmate.net。日韓信息組致力于監控分析日本、韓國食品安全標準法規和信息動態,為食品企業提供支持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