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1月9日,韓國食品安全處(MFDS)發布了第2019-1號公告,修改《食品添加劑法典》的部分內容,其主要內容如下: 1.修改加工助劑等的安全性提交材料部分: (1)新設加工助劑的相關定義,放寬新規申請時應提交的安全性材料范圍。 (2)修改香料的新品種申報時應提交的安全性材料。 2.新設食品添加劑相關農藥殘留標準適用原則。 3.刪除面類添加堿劑的生產標準。 4.修改“α-淀粉酶 ”和“β-胡蘿卜素”的定義: (1)在“α-淀粉酶 ”的生產菌株中增加“插入Rhizomucor pusillus的α-淀粉酶基因的Aspergillus niger”。 (2)新設“β-胡蘿卜素”的定義和純度試驗中殘留溶劑標準。 5.修改“硅酸鎂”等8種添加劑的成分規格: (1)修改“硅酸鎂”的成分規格中干燥失重標準。 (2)修改“谷氨酸鈉”等3種添加劑的CAS號。 (3)在“咖啡因”的別名和CAS號中增加咖啡因1水鹽相關內容。 (4)修改2種“合成香料”物質相關的普通名稱誤寫。 6.修改“焦亞硫酸鈉”等9種添加劑的使用標準: (1)修改焦亞硫酸鈉等6種亞硫酸鹽類的使用標準,可將其用于白蘭地及一般蒸餾酒中。 (2)修改氫氧化鈉溶液使用標準使其與氫氧化鈉使用標準一致。 (3)細化抗壞血酸棕櫚酸鹽及丙二醇使用標準中的其他食品。 7.在別表2中增加Capsaicin等20種合成香料物質。 本文由食品伙伴網信息服務部日韓信息組編譯,供網友參考,歡迎轉載,轉載請注明出處!有任何疑問,請聯系qxn@foodmate.net。日韓信息組致力于監控分析日本、韓國食品安全標準法規和信息動態,為食品企業提供支持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