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安全網訊 7月15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處(MFDS)發布了第2019-60號告示,修改《進口食品等監控人員運營相關規定》的部分內容,其主要內容如下:
由于《進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別法》中將術語“監控”變更為“信息收集”,將其下位告示中的術語進行了統一、修改,以便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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