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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市民在昌邑一酒店吃河豚后四肢麻木嘔吐疑中毒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9-01-08 10:49:06 來源:互聯網

  日前,濰坊昌邑市民徐女士向大眾網反映,2018年9月份,她的兒子張先生跟朋友在昌邑市一城賓悅酒店吃飯時吃了河豚魚,隨即出現四肢麻痹、惡心嘔吐、血壓飆升等癥狀,疑似河豚魚中毒。在經過昌邑市人民醫院、濰坊市人民醫院和山東大學齊魯醫院的搶救后,逐漸轉危為安。但出院后身體消瘦、味覺變苦,經過近兩個月的治療,身體才慢慢康復。

 

  昌邑市民吃河豚四肢麻痹惡心嘔吐 疑似河豚中毒

 

  大眾網記者了解到,2018年9月13日,徐女士的兒子張先生跟朋友在昌邑市一城賓悅酒店吃飯時吃了河豚魚,隨即出現四肢麻痹、惡心嘔吐、血壓飆升等癥狀。在經過昌邑市人民醫院、濰坊市人民醫院和山東大學齊魯醫院的搶救后,逐漸轉危為安。但出院后身體消瘦、味覺變苦;經過近兩個月的治療,身體才慢慢康復。

 

  據張先生講,席間,一城賓悅酒店的服務員端上了一盆河豚魚,剛吃兩片河豚魚肉(魚肚的位置有黑的東西),不久他就感覺不對勁,出現了嘴麻手麻惡心嘔吐的情況。

 

  張先生告訴記者:“出現癥狀以后,我就趕緊去了昌邑市人民醫院,醫生讓我喝水催吐。接著我又轉濰坊人民醫院進行洗胃處理,主治醫生認為是河豚魚中毒,后面可能會出現器官衰竭。他告訴我們齊魯醫院有專門中毒科會有治療辦法。”

 

  “了解情況后,我跟家人連夜坐濰坊的120救護車,14日凌晨趕到了濟南的山東大學齊魯醫院。經過診斷,醫生也認為是疑似河豚魚中毒。醫生馬上進行搶救,經過治療后不良癥狀才慢慢緩解。當時,醫生說幸好送醫及時,否則后果不堪設想。”張先生說。

 

  在徐女士提供的山東大學齊魯醫院中毒科的診斷記錄上,記者看到,對張先生的處理為中毒科護理常規,中毒科常規檢查和腸胃洗消。“患者疑似河豚中毒,可能出現呼吸心跳驟停。”診斷印象為“河豚中毒觀察”。


  事發酒店繼續經營河豚魚 記者采訪起沖突

 

  “出院后我的身體瘦了7斤、味覺變苦;經過近兩個月的治療,才慢慢康復。前前后后總共花了3萬元左右。”張先生說,“出院后,我多次去到昌邑市一城賓悅酒店尋求說法。開始時,酒店的一個姓王的經理說賠償我們一萬多元醫藥費,但是后來又說不賠了。直到現在都沒有一個正面答復。”

 

  張先生告訴記者,事發后,他的中毒事件絲毫沒有引起酒店方的注意,酒店還在繼續經營河豚魚。“河豚魚這種東西,怎么著也是有毒的,即使是人工飼養、經過正規生產廠家處理好的,酒店方也得對食品安全負責。我這次吃魚引起了身體中毒,如果酒店方不注意,難保下次還會有別人中毒。”

 

  在了解到張先生反映的情況后,記者去到昌邑市一城賓悅酒店進行采訪,并見到了該酒店的一位負責人。

 

  在酒店的一個包廂內,記者準備采訪的時候,該負責人企圖搶奪記者的手機并對記者進行鎖喉,引發了肢體、語言的沖突。隨后記者離開了該酒店。


  昌邑市監管部門調查認為酒店方證照齊全 目前無懲罰

 

  11月份,徐女士撥打了“12345市長熱線”,但得到的結果卻令她不滿意。徐女士告訴記者,當時昌邑市場監管局對此事做了調查工作,有一位姓姜的工作人員告訴她,賓悅酒店執證齊全,有購買河豚魚的合格證、檢疫證明、廚師健康證,國家也沒有規定持證上崗做河豚魚。同意酒店方跟我們協調處理此事。

 

  徐女士認為:“昌邑市場監管這么調查的結果是說明酒店沒有違法可以繼續做河豚魚。對出現河豚魚中毒的事情不與理會。國家《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明文規定,食品應當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河豚魚導致食物中毒,其行政處罰適用于《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第八項,按生產經營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論處。”

 

  12月28日,大眾網記者驅車趕到了昌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見到了該單位法制科的魏科長。魏科長向記者展示了關于承辦徐女士“其子于2018年9月13日在昌邑市一城賓悅酒店食用河豚魚后中毒,該酒店廚師沒有加工河豚魚的證件,希望有關部門工作人員查處”的報告。經辦單位為昌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奎聚市場監督管理所。

 

  據報告顯示,此事的調查處理結果為:經調查,昌邑市一城賓悅酒店《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370886MA3DE19F3Y)、《食品經營許可證》(編號JY23707860017134)合法有效。當事人提供了9月13日當晚九點所使用暗紋河豚(暗紋東方鲀)生產企業靖江市豚之杰食品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副本)》、《食品生產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及該產品檢驗合格證明。同時,提供了供貨方《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購貨票據、酒店廚師《健康證明》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

 

  該酒店購進河豚魚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要求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所使用河豚魚產品質量及購進渠道合法。該河豚魚產品出廠前已經加工處理,解凍烹飪后即可使用,且目前國家對加工河豚人員沒有需要培訓持證上崗的相關規定。酒店方同意就此事繼續與投訴舉報人進行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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